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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朋友圈直播平台等随意卖保险

发布时间:2021-10-14 18:23:53 阅读: 来源:充气袋厂家

不能在朋友圈、直播平台等随意卖保险

不能在朋友圈、直播平台等随意卖保险 2020-12-15 15:33:17 原标题:不能在朋友圈、直播平台等随意卖保险

又在朋友圈里看到一个卖保险的,也不知道靠不靠谱!工作闲暇之余,杭州李女士刷了一下微信朋友圈,看到某条动态时忍不住吐槽说在朋友圈里推销保险的越来越多了。

这种现象显然不只发生在李女士一人身上,人们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平台上看到各类保险营销信息。昨日,互联网保险新规正式出炉,以后这种令人眼花缭乱分不清真假的保险营销现象将会大大减少,机构持牌,人员持证,消费者权益将会得到更多保护。新规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必须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两度征求意见,互联网保险新规终于落地!

昨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并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注意到,《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保险机构及其自营网络平台应具备的条件《办法》也进行了一一规定,包括网站备案、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等级保护、营销模式、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监管评价等。

这意味着什么呢?某寿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的一名专家向记者表示,正如文件中提到的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最重要的就是持牌经营。《办法》对自营网络平台做了严格、明确的定义,自营网络平台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只有保险机构总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才是自营网络平台,保险机构分支机构以及与保险机构具有股权、人员等关联关系的非保险机构设立的网络平台,不属于自营网络平台,不得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也就是说,自营网络平台是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唯一载体,更是加强监管的主要抓手。

在层层条件约束之下,真正可以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中介机构数量相比市面上现有的机构数量明显减少。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代理法人机构1776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3.2万家。但具有网销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数量却没多少,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25日,具备互联网保险销售资质的保险中介机构共有482家,其中经纪298家,代理和销售184家。有业内人士称,这或许意味着,这482家保险中介机构是最契合《办法》规定的。

互联网企业不能随意搭售保险

有时候就简单看个视频,或者打个游戏,就能突然跳出一个链接,让人买保险,烦不胜烦。刘先生对于李女士的抱怨深有同感,而新规发布后,互联网企业随意搭售保险的现象将得到大大遏制。

《办法》针对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也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明确提到要求持牌经营,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业务应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不得将互联网保险业务转委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等。这意味着,以后互联网平台卖保险需要持证上岗,即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满足相关资质的大中型互联网平台并不多,据不完全整理,微信、蚂蚁金服、新浪网、东方财富、同花顺、今日头条、百度等20多家满足条件。

很多自媒体渠道的营销行为,《办法》也进行了规定,这是对当前互联网保险营销市场无序的一种控制,也是对消费者最大的保护。上述专家告诉记者道。

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参与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成为了互联网社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普遍采用的一种形式。对于这类现象,《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办法》还对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二是从业人员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三是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同时,《办法》还要求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应符合《广告法》、金融营销宣传以及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并对营销宣传内容也做了针对性规定。也就是说,以后人们在朋友圈等网络渠道看到保险营销信息时,可以通过看看是否表明了所属保险机构、营销员执业证编号等,宣传信息是否清晰准确,会不会有过分夸大的嫌疑,来进行投保参考。

上述专家表示,从互联网监管暂行办法到当前互联网保险新规正式落地,已经有5年时间了,互联网保险市场已经进行了很多尝试,也暴露不少问题,监管办法推出后,接下来整个行业会参照要求进行一次洗盘,未来大家都会在一个准则范围内去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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