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履职受法律保护津检察长不应有后顾之忧
【中新社北京3月13日电】(中新社记者马德林)“我没有想到这次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谈及前不久发生的北京法官马彩云被杀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语气沉重。
他告诉记者,司法官(即法官、检察官)是特殊职业,职责涉及到化解社会矛盾、调处社会利益,他们受到语言威胁、电话骚扰、出行跟踪等情形时有发生。
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两高报告提出,“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受法律保护”。
于世平在司法机关工作三十二年。他坦陈,目前国家对司法官群体的要求比较多,但对他们的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日常工作环境和条件的保障。他指出,国家应加强制度建设,“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不应该有后顾之忧,更不应该有危险。”
与此同时,如何惩治相关罪犯也是一个待解的问题。“对打骂检察官的、跟踪的、电话骚扰的、威胁的,好像没有办法去管。”于世平说,对侵犯法官、检察官健康、安全的行为,需要有严厉的制裁措施,“现在是小的事儿不管,酿成大祸,让整个社会震惊,才会引起重视。”
在不少当事人伤害法官的案例中,直接原因往往是法院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在于世平看来,这反映出一部分中国公民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缺失。“现在有一部分人只想享受权利,自己不尽义务,总让别人尽义务、尽责任。”他认为,这不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法治国家公民应有的素质,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我享权利,我尽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良好的法律秩序。
另一方面,于世平希望社会能给司法机关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坦率地讲,我们队伍里确有一些以权谋私、滥用权力、违法违纪的人。但相比整个队伍是极少数。绝大多数的检察官、法官都是依法尽职履责,每年处理大量的案子。”于世平说,全国检察机关一年处理刑事案件一百多万件,社会应该看到司法官队伍的整体和主流。
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就必须让公众了解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于世平承认,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相比,公众对检察院的了解的确更少。
于世平说,天津检察院一直坚持开门办检察,不仅围绕案件、检察院的权力来办检察,而且围绕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来谋划检察。
“通过检察工作的作用,让整个社会了解检察工作。”于世平说,通过几年的实践,天津民众能切身感受到天津检察机关在当地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天津检察机关在做事情,大家都能看到,就不再神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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